工作职责
1. 人事处是负责全校人事工作的职能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人事、人才工作的各项规定,全面领导人事处各科室的工作,认真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2. 根据学校党委和学校领导的要求负责全校师资队伍建设的规划制定和组织落实工作;
3. 负责全校教师及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
4. 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国内外在职进修的政策制定及管理工作;
5. 协助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人才引进工作;
6. 负责学校各类人员的引进、选留、安置、辞退和人事调动。负责教职工校内外人才流动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7. 负责领导学校各类编制的核定、管理和教职工的奖惩、考核;
8. 负责领导校内科级及以下行政机构以及业务、学术等机构的的设置、撤消的审批和管理;
9. 负责领导科级干部队伍建设,负责科级干部任免考察、行政职级的评定工作等;
10. 负责领导全校教职工的工资、奖金及各类津贴的管理工作;
11. 负责领导全校教职工的养老保险、各类福利费用的落实、报销和管理;
12. 负责领导制订和完善有关人事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各类人事报表的上报和人事档案及人事信息的管理;
13. 负责领导嘉定校区、四平路综合服务大厅人事窗口相关人事人才工作;
14. 指导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的工作;
15. 指导人才中心工作;
16. 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行政南楼228
联系电话:021-65983714
电子邮箱:bofeng_li@tongji.edu.cn